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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完酒没开车,江苏一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!到底怎么回事
有车一族注意了!
把自己的车借给一起喝酒的人开,
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!
今年10月31号,
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
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。
2016年11月19号晚,
郭某和黄某在KTV唱歌时喝了很多酒,
结束后,郭某自觉不胜酒力,
便让黄某驾驶自己的车载自己离开。
随后黄某醉意上头,
撞上马路中央护栏,
被交警查获。
经鉴定,
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
206毫克/100毫升,
构成醉驾。
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
被告人郭某明知被告人黄某大量饮酒,
仍将自己的汽 38 23613 38 8989 0 0 2472 0 0:00:09 0:00:03 0:00:06 2472车交给黄某在道路上驾驶,
二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。
醉驾人黄某与车主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
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。
关于“危险驾驶罪”
敲黑板啦,
在执法实践中,
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
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一是在饮酒过程中,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,仍极力劝酒或胁迫、刺激其饮酒,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;
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,教唆、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;
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,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。
警察蜀黍提醒:
酒驾、醉驾机动车的行为
社会危害性大、后果严重、违法成本高。
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,
随意突破法律底线,
否则将会自食其果。
江苏新闻广播
记者 缪鹏程